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来源:火狐体育官网app入口 发布时间:2025-10-12 05:41:55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师资队伍实力丰沛雄厚,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成了一支以两院院士、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高层次人才为学术带头人,以教学科研骨干和优秀青年人才为后备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体系。学校坚持“强工、厚理、兴文、重交叉”学科布局,化学工程与技术入选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学科。2025年7月,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生态/环境学、计算机科学、农业科学、地球科学、物理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等10个学科位列ESI排名前1%,其中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居ESI排名前1。学校现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与俄、美、英、法等63个国家(地区)的170所大学和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地推进学生国际交流,实施“北化-世界百强高校本硕博精英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详见《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参考书目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人数仅供参考,2026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或方向)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其中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报名前应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提供如下材料:①英语CET-4成绩单(须达到425分及以上);②报考专业6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③5000字左右相当于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杂志上发表过的论文。经我校批准后方可报考。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的,除符合上述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考生除符合上述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本科毕业后持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紧密关联。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取得较为明显的标志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一项(排名前三名),或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项,或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骨干成员等。原则上具有校企战略合作基础的企业一线在职骨干技术人员可优先考虑。
凡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须于2025年10月13日-16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向我校研招办邮寄以下纸质材料: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②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书;③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④相关成果材料扫描件;⑤《北京化工大学单独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检查表》。经我校批准后才可以进行网上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我校推荐免试工作具体要求见《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推免招生工作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努力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线.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解决的方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做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实际的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复试录取办法及相关学院(系、中心)实施细则。
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体检工作。
1.我校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所在地省级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在我校各学院(系、中心)及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2.“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及户口不转入我校,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须确保定向就业协议内容真实、准确,定向就业单位以考生复试时提交申请为准,一旦提交不予更改。原则上第一志愿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复试、录取阶段不予更改定向就业单位。
为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在学制内合乎条件的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学金等。同时学校、学院(系、中心)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能够得到相应的岗位津贴。具体奖助事宜以学校有关政策为准。